相信有些朋友們應該有收過法院寄來的地請你去當陪審團, 在美國, 只要你是公民就有義務去出席
從我到美國兩三年了, 已經收過三次Jury Service 的信了, 好奇怪, 像我們這種英文半桶水的人都常常收到, 倒是那些美國土生土長的人, 有些人都還沒有收過呢!
目前我是還沒去參加過拉! 因為還只是綠卡身分, 所以收到這信只要填一填資料, 然後註明你不是 U.S. Citizen 然後附上你的護照號碼, 寄回去給他就可以了
或者你是美國公民, 要是在他指定的日期上真的無法出席, 就選擇 postpone 延遲, 他會另外再安排時間讓你去參加, 好像聽說讓你延幾次就不能再延了, 這個我還要再去調查清楚
留言
張貼留言